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桂水水电〔2025〕12号)的要求,我区组织区直相关单位,在前期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指南》(桂水水电〔2022〕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审核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编制完成《****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
根据《****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我区组****水电站进行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区直相关部门在2025年9月15日—19日期间,对辖区****水电站进行了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署****人民政府(或**区小水电清理工作专班(设在****))反映。联系电话:0773-****606,联系地址:**区**镇人民路187号,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表(整改类和退出类)
**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代章)
2025年9月24日
附件:****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表(整改类和退出类).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