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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设用地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5〕230号 | 生效日期: | 2025-09-04 |
****关于**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5〕230号
****政府:
你州《关于**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黄政〔2025〕3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市隆务镇吾屯上庄村的1.6907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政府,作为**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用地,**市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