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政府令第313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的要求,需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事项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一)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市**区**、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应税土地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至18元。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6年1月1****政府发文确定时间为准),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政府关于调整**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乐府函〔2015〕3号)同时废止。
(三)**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表
| 土地 等级 | 每平方米 年 税 额 (元) | 等级地域范围 | |
| 一级 | 18 | ** | 德胜大道以南,余溪路以北,文豪路以东,大渡河以西 |
| 二级 | 14 | ** | 金广路以南、沫若大道以东、德胜大道以北,大渡河以西 |
| 三级 | 10 | ** | 铜河街道规划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土地等级外未列明的其他区域 |
| 四级 | 6 | 建制镇 | 1.**镇:北至尖子山,南至成昆铁路沿线,西至周大坪,**大渡河; 2.嘉农镇:北至徐湾,南至许坝,西至杨沟,**G348(乐沙大道)沿线; 3.**镇:北至**口,南至鱼洞坝,西至大渡河,**半边岩 |
| 五级 | 5 | 建制镇 | **镇、嘉农镇、**镇、福禄镇、葫芦镇、牛石镇、踏水镇、****中心**规划范围内除四级土地等级外未列明的其他区域,按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
二、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委托**千分****公司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决策事项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决策事项责任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四、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
六、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
联系人:王嘉姝联系电话:0833-****872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千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833-****790电子邮箱:****35539@qq.com
****财政局****总局 ****税务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