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据实结算,承包方按照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支付。
需缴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营业室 账号:2403 0287 1910 0153 586。
中标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签订合同时另需缴纳40万元,合同期满若无违约将全额退回。
四、技术条款:
1、成品加工系统安装及加工工作外包业务范围
1.1成品加工系统安装及加工工作。
1.2成品加工系统及加工工作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
1.3成品加工系统及工作范围内现场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外来人员)违章违纪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业务内容
2.1成品加工系统安装及加工工作,含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25万吨/年,预估总量50万吨/年。
A、设计、制作及安装机械破碎加工50万吨/年的加工系统及相应的收尘系统,要求:成品破碎加工量按1400吨/日,加工粒度10~60mm(或10~50mm),粉末率≤5%,在包装好的产品中无>60mm(或>50mm)的;
B、从产品浇注池挖出产品到破碎、包装、堆码、装车发运整条线的服务工作。
2.2成品破碎加工系统范围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所属车辆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设备设施的油污、积灰清理,确保设备见本色;
2.3成品加工系统范围内的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的维护维修、装置性隐患整改等工作;
2.4成品加工系统各楼房区域所属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及地面卫生的清理,所属场地至3#门区域卫生的清扫、冲洗;
2.5成品加工系统区域内及浇注池范围内的现场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外来人员)违章违纪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6所有设备机器五年折旧后归我司所有。
3.作业明细范围
3.1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及安装机械破碎加工系统和破碎收尘系统。
3.2乙方作业人员负责将产品从浇注池清理转运到成品加工系统并进行破碎加工及包装。
3.3乙方作业人员负责包装插袋工作。
3.4乙方作业人员负责上车、卸包装袋工作等。
3.6乙方作业人员负责成品加工系统及所有设备和所属车辆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及设备、设施的环境卫生清理,确保设备见本色。
3.7乙方作业人员负责成品加工系统区域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的维护维修、装置性隐患整改等工作;
3.8乙方作业人员负责成品加工系统区域所有零平面(交界区域以3#大门为界,从 3#大门进口到磅房区域(含磅秤秤台面)的场地、设备表面等的日常卫生清扫、冲洗工作。
3.9乙方作业人员负责所有购入的包装袋卸车工作,产品包装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3.10乙方负责从浇注池装车点至破碎加工系统所有机械设备的润滑、维护保养、检修、抢修、收尘器滤袋更换等工作。
3.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包装系统新增设备的润滑、维护保养、检修、抢修、收尘器滤袋更换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
3.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区域内临时性的安全整改、装置性整改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
3.13从3号门进厂到包装发运区域内现场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外来人员)违章违纪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14负责管理包装区域所管辖的设备,不能发生非本岗位人员操作相关设备。
3.15政府、集团、公司的迎检工作安排,必须按期有效完成,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
3.16甲方原有机破线设备(如输送皮带、破碎机、筛分机、收尘器、风管等),乙方可修旧利用,降低设备投入资金。(利用旧设备需满足生产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