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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日,报告表3日。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3日-10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9723 ****审批办)
通讯地址:****政府****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报告书 | **华众延****工厂扩建项目 | 长****开发区长沈路7377号,租用广源 工业园 9#厂房 | **** | ******公司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
附件:
公参说明.pdf 全本—**华众延****工厂扩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