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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委托****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平漠沙****公司新平漠沙金文选冶厂鱼塘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司**磷矿汤家山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司**区黄家地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3个《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3个《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7315,****7173
附件:
1.新平漠沙****公司新平漠沙金文选冶厂鱼塘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公司**磷矿汤家山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公司**区黄家地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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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