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服务中心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试行)(2025-2027年)》文件精神,我单位制定了《**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抓好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农机在粮食安全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现就项目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和使用方向
项目总资金100万元,建设乡****服务中心5个,每个乡****服务中心暨申报实施主体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主体配优配强农机装备,提高粮食大面积提单产服务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合理购置拖拉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粮食生产耕种管收和烘干环节的机具,优先补助绿色高效、智能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弱项播种、收获环节的农机装备。
三、申报实施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业服务的******社、******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申报主体:一是必须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从事农作物(大豆、玉米、水稻、马铃薯、小麦、油菜等)种植或农机作业服务的农业经营组织;二是无近3年以来实施各类农业项目的不良记录(如:****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能力。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参照《****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31号)文件,购置农机具的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单价的80%,购置中央补贴范围内机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上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机具价格的80%。
五、申报程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报《**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签订《承诺书》,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经营主体于2025年10月13日前将相应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承诺书,④项目申报表,⑤项目实施方案,⑥三家经销商询价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再受理。
(二)评定后****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协议,负责粮油机械化示范点打造,配合开展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和农机作业演示等,实施主体所购机具必须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农机服务至少5年,每年农机作业面积达1000亩次以上。
监督电话:0857-****652
业务咨询:187****0144
附件:1.**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3.**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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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附件1**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县2025年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