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拟开展2025年“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比选项目名称为:**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本次抽检拟定于10月份。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水稻中的重金属铬、汞、砷等含量。本次抽样检测共计805批次,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其中**区346批次、**区133批次、**县64批次、**县251批次、**市11批次。
二、项目预算限额
项目总预算限额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要求
1.承担本次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须具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资格,具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CATL认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认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认证参数包括农产品中的重金属镉、铅、铬、汞、砷含量等。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监管平台列入实施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整体考核合格证明资料。
5.该项目采购因涉及合同实施的具体细节和相关程序,响应单位必须在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获取采购方确认函。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龙洲北路618室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10月中旬。
比选地点:****(龙洲北路743号)52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龙洲北路743号)
联系人:刘先生,073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