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农局发〔2025〕30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批
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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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单位: 环江毛南族****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标 题: 环农局发〔2025〕30号环江毛南族**** 关于调整印发《**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 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环农局发〔2025〕3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效力状态:
环农局发〔2025〕30号环江毛南族**** 关于调整印发《**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 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7-16 09:00

****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公室关于调整印发 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07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通知印发后,《**县2025******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环农局发〔2025〕9号)同时废止。

环江毛南族****

2025年 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

农民**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办公室关于调整印发 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07号)文件精神,******社规范发展,有效推动联合经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合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实施乡村振**产业强县战略,******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使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稳步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联合社加快发展,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到2025年底,******社17家以上;******社发展样板4个,推荐典型案例4个。

二、实施主体

环江毛南族****。

三、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40万元。

四、实施时间

2025年。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支持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社、联合社购置现代农业设施设备,智慧农业管理设备,购买绿色农药、生物有机肥料,推广使用新品种,生产“两品一标”农产品,支持配备农产品分选分级设备,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销售,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商,******社粮油大豆生产。

******社规范化发展创建典型示范样板。******社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社参加经营管理、品牌策划、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社发展样板4个,推荐典型案例4个。

支持17******社,支持的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社******社、联合社,同时具备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等相关条件,支持资金132万元;******社发展样板4个,推荐典型案例4个支持资金8万元。

六、项目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时间:2025年7月21日前,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申报******社名单。申报材料要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含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好并报送****。

申报所需材料:

1.《**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社)上年度财务报表;

3.征信查询网办理查询不良信用记录(打印查询单);

4.****联合社)章程、产业、基地、办公场所等图片。

(二)申报审核:2025年7月25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评审。

(三)确定名单:2025年7月底前,将推荐名单实地核查结果提交****领导班子讨论,确定扶持对象名单及资金分配。

(四)项目验收:2025年8月上旬开始组织验收,11月15日全面完成验收工作,****收到扶持对象提出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人民政府(办事处)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报账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申请验收。

(五)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由****审定后,****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验收整改: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由****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后反****人民政府(办事处),****人民政府(办事******社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通过,经二次验收仍不通过的,取消项目奖补资格。农民**社整改完成后,各乡(镇、****办事处)重新将材料报送****审定。

七、项目补助方式

(一)补助方式:按照先建后补方式。

(二)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将补助资金通过对公账户发给补助对象。

八、保障措施

(一)规范资金使用。农民**社项目资金******社、联合社;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不得统筹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支出,确保粮食安全考核和项目绩效考评的顺利完成。2025年10月底,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工作,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结束(要求合格率达100%),并在2025年8月15日前要完成60%资金拨付,12月20日前要完成100%资金拨付。

(二)加强项目监管。****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全链条监管,全面梳理排查资金分配使用环节中的风险点,严禁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三)加强过程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获******社将实行名录管理,******社名录库记录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社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情况,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送河****指导站****农业农村厅,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数据和支******社具体名单。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国家粮食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围。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联系人:覃柳腊,联系电话:0778-****540,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

2.县直相关单位名单



附件1

**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

(模板)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表

******社基础信息表

**社名称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时间(年/月/日)


成员人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是否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业务范围


是否纳入县级以上重******社


产品商标名称


品牌类别


依托产品

及产业规模


示范基地面积


带动农户数


带动基地面积


获得过何种

奖励、称号和“三品一标”认证


******社2024年度经营情况表

1.年总收入(万元)


2.年支出(万元)


3.盈余(万元)


其中:可分配盈余(万元)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


返还总额占可分配盈余比例(%)


4.标准化生产率(%)


5.(1)为社员统一采购农民生产资料(公斤)


(2)农民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6.(1)为社员统一销售农产品(公斤)


(2)农产品统一销售率(%)


7.为社员进行科技、业务培训(次)


8.为社员提供信贷服务的资金数量(含直接借贷、担保、抵押)(万元)


9.社员人均年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数的水平(%)


10.净资产状况


(1)资产(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万元)


(2)负债(万元)


其中:负债率(%)






******社简要事迹(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四)项目建设申报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其中:可分配盈余(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建设性质(**或续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是否创建典型示范样板 农民**社


二、申报审核意见表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县直相关单位名单

税务局、财政局、自然**局、****管理局、林业局


环江毛南族****办公室 2025年7月16 日印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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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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