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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27459G | 建设单位法人:赵光荣 |
| 黄宝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瓦窑堡镇、余家坪镇 |
| ****(3.0Mt/年)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09.573333 纬度: 37.0930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3 |
| 陕环评批复〔202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3-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30 |
| 46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2745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圣****公司 |
| 916********794182G | 验收监测单位:**赫尔****公司 |
| ****0139MA6TN8GL54 | 竣工时间:2025-06-25 |
| 2025-06-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11 |
| 2025-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建设性质为产能提升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性质为产能提升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井工程:300万t/a(新增180万t/a) ****煤厂工程:300万t/a(维持) 服务年限:12.2a | 实际建设情况:矿井工程:300万t/a(新增180万t/a) ****煤厂工程:300万t/a(维持) 服务年限:12.2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拓方案:斜井开拓 盘区划分:共划分6个盘区,5号和3号煤层各划分为3个盘区,分别为501、502、503盘区和301、302、303盘区 采矿方法:长壁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开拓方案:斜井开拓 盘区划分:共划分6个盘区,5号和3号煤层各划分为3个盘区,分别为501、502、503盘区和301、302、303盘区 采矿方法:长壁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煤转运:地面煤流系统采用密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和除尘洗气机; (2)破碎筛分废气:选煤厂主厂房密闭,各产尘点均配置超声雾化抑尘系统。填充站破碎筛分设备位于室内,破碎筛分废气配袋式除尘器; (3)煤仓:原煤仓配置超声雾化抑尘系统; (4)道路扬尘:场道路限速,配置洒水抑尘车和清扫车;场内运煤车辆出口区安装T200洗轮机1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0m3)收集后,重复使用,运煤汽车加盖篷布; (5)锅炉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设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6****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除油、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240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煤厂生产用水等,不外排; (7****处理站:采用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煤厂生产用水,不外排; (8)煤泥水:经浓缩压滤后,闭路循环不外排; (9)雨水池:设置初期雨水池一座,容积800m3; (10)噪声:优选低噪产品;通风机、空压机、锅炉鼓引风机加装消声器;锅炉房、空压机房、机修房间等设隔声门窗;设备减震、隔振; (11)煤矸石:项目掘进矸石全部充填井下废弃巷道;70%洗选矸石制浆后填充井下采空区,本次在工业场地**一座矸石地面填充站,将矸石破碎磨粉制浆后通过输送管道送井下填充注浆。其余30%****砖厂制砖; (12)煤泥:煤泥送入煤泥棚晾晒后,****煤厂末煤一起外售; (13)生活垃圾:定时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14****处理站污泥:掺入末煤出售; (15****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掺石灰干化至含水率50%以下,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16)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原煤转运:(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地面煤流系统采用密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和除尘洗气机; (2)破碎筛分废气:(原环评阶段即****煤厂主厂房密闭,各产尘点均配置超声雾化抑尘系统。填充站破碎筛分设备位于室内,破碎筛分废气配袋式除尘器。原环评中提出**填充站配袋式除尘器属于充填站配套工程,与充填站一并独立验收,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3)煤仓:(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原煤仓配置超声雾化抑尘系统; (4)道路扬尘:(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场道路限速,配置洒水抑尘车和清扫车;场内运煤车辆出口区安装T200洗轮机1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0m3)收集后,重复使用,运煤汽车加盖篷布; (5)锅炉废气:(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设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6****处理站:(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采用混凝、沉淀、除油、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240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煤厂生产用水等,不外排; (7****处理站:(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采用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煤厂生产用水,不外排; (8)煤泥水:(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经浓缩压滤后,闭路循环不外排; (9)雨水池:(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工业场地北侧设置初期雨水池一座,容积700m3;临时排矸场下游设置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1000m3; (10)噪声:(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优选低噪产品;通风机、空压机、锅炉鼓引风机加装消声器;锅炉房、空压机房、机修房间等设隔声门窗;设备减震、隔振。; (11)煤矸石:矸石充填站由于选址、选线不合理,****煤矿生产实际情况,目前正在进行重新选址论证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项目运行期间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优先供给**建材企业用于制砖及荒沟治理回填,综合利用不畅时暂存于临时排矸场,环境保护设施虽有变动但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验收要求矸石充填项目建成后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并优先将煤矸石用于井下充填、制砖等用途; (12)煤泥:煤泥送入煤泥棚晾晒后,****煤厂末煤一起外售,本次**封闭式煤泥棚一座; (13)生活垃圾:(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定时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14****处理站污泥:(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掺入末煤出售; (15****处理站污泥:(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压滤后掺石灰干化至含水率50%以下,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16)废机油:(原环评阶段即依托原有工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原有天然气锅炉使用方式保持不变,1用2备,仅供暖季使用,场地内日常供热优先由乏风余热利用设备供给; (2)矸石充填站未建设,洗选矸石利用途径改变,但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3****煤矿危险废物种类为废油桶、含油废物及废矿物油,处置措施与原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行政办公楼内现有洗手间集中收集,并经由管道输****处理站处理。 (2)施工扬尘:于施工区四周设置2.5m高的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定期对运输路面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和清扫,并严格限制机动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最大程度减少起尘量。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建议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现场搅拌作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可避免进行现场混凝土作业,应设置作业工棚。同时搅拌作业中采取喷雾降尘措施。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以减少大气中浮尘及扬尘来源,减轻对动植物的干扰。加强环境管理,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3)施工期车辆尾气: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和重型柴油车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柴油,禁止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出现冒黑烟现象。 (4)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上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夜间如需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笛,尤其是晚间和午休时间。采用振动小的施工方法及低振机械;安装防振装置;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限制冲击式作业,缩短振动时间。为减少高噪机械设备对本工程施工人员造成的影响,可考虑轮流作业、佩戴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保护身体健康。 (5)施工固废:废建筑材料,分类回收后,****回收部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处置,严禁随意抛洒丢弃。 (6)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桶、箱等设施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行政办公楼内现有洗手间集中收集,并经由管道输****处理站处理。 (2)施工扬尘:施工场界设置围墙,车辆进入场地内限载、限速,并加盖篷布;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对容易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遮盖。 (3)施工期车辆尾气:运输车辆限载遮盖,施工现场及车辆均未出现冒黑烟的情况 (4)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选择了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产噪设备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采用减速、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当地环保部门未接到周边居民噪声投诉事件。 (5)施工固废:废建筑材料,分类回收后,****回收部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处置用。 (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现有收集系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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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8 | 0.039 | 0 | 0.118 | 0 | 0.039 | -0.079 | / |
| 1.618 | 0.539 | 0 | 1.618 | 0 | 0.539 | -1.079 | / |
| 4.449 | 8.083 | 0 | 4.449 | 0 | 8.083 | 3.6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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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已建设完成 |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回用标准要求。 | |
| 2 | ****处理站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已建设完成 |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洗煤厂破碎筛分粉尘除尘器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已建设完成 | 验收监测期间,洗煤厂破碎筛分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 |
| 2 | 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 | 已建设完成 | 锅炉烟气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3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1 | 洗煤厂4套压滤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完成 | 风井场地及工业场地各边界处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制定居民供水预案,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监测,发现居民饮水受到影响,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 1、根据项目建设前后地下水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指标变化不大,说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煤矿矿井涌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了污废水**化,间接保护了地下水**。 3、煤矿已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地下水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建有1口地下水水文长期自动观测井及2口水质监控井,实时监测**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变化情况;同时定期对**内村民地下水水井水质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编制有地下水供水应急方案,保障井田范围内居民供水和饮水安全。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矸石填充站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建成,洗选矸石优先井下充填,充填比例不小于70%,剩余矸石全部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1、掘进矸石全部充填井下不出井。 2、洗选矸石优先供给**建材企业用于制砖,综合利用不畅时暂存于临时排矸场,环境保护设施虽有变动但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验收要求矸石充填项目建成后单独办理环保手续,优先将煤矸石用于井下充填、制砖等用途,后期煤矿应不断寻求探索矸石综合利用途径,确保矸石全部综合利用。 3、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原有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委托****处理处置。 |
| 1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开采设计和报告书的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地表岩移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1、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进行了修订,编制有《********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方案服务期为2025年—2029年,开采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2、原环评阶段即已按照开采设计和原环评的要求,对村庄、铁路、工业企业等相关区域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有效减缓了沉陷影响。 3、已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和生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4、编制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设有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 |
| 1 |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并取得**市突发****办公室的备案文件,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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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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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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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进行了修订,编制有《********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方案服务期为2025年—2029年,开采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2、已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和生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3、编制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设有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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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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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三同时”制度及原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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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