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1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689
传 真:****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湛****工业园国道207线南车间(一)南区(******公司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10万吨新型材料项目建设一条花岗岩砂生产线,使用原料为花岗岩石子,采用干法制砂,生产工艺为“原料进厂→破碎制砂→筛分→成品入库”,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10万吨花岗岩砂;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不涉及装修,仅进行设备安装、控制室等辅助工程的焊接搭建以及车间布置。设备安装产生少量焊接烟尘,焊接采用环保焊条或工艺,减少焊接烟尘的产生及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市****公司办公区内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器械,禁止休息时间施工,降低设备安装噪声的影响;弃置建材、废包装材料、多余配件等,由施工方收集后委托有能力单位回收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