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公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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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示单位 |
****管理部门 |
****执法局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
| 2 |
公示内容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政府可以充分提供,能够保障公众普遍公平使用的市政公共**应当免费使用。 **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可以有偿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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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项目 |
**区水东路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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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对象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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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范围 |
根据《**区水东路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及《**区水东路市政公共**项目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黔源咨询报字(2025)第09-01号),项目涉及有偿使用的市政公共**为实象收入的收取,以水东路滨河两岸的市政公共**为载体,由中标受让方系统性的建设与一体化运营,打造一个功能复合、服务多元的都市滨水活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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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标准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黔源咨询报字(2025)第09-01号及市政公共**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投标报价确定。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25013.54万元为竞价下限,最终以市政公共**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的投标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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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期限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期限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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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方式 |
市政公共**有偿使****执法局签订《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后,由市政公共**有偿使用中****执法局支付全额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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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区水东路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范围图
公示期限:7天(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30日)
公示单位:****
联系电话:085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