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墩镇振中路208号2幢北楼1至5层、2幢南楼1至3层
中标金额:执行《**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市级收费标准
2.供应商名称:****检验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鼎盛街与文德****基地E4号楼
中标金额:执行《**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市级收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 | 协助医院完成现阶段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3年 |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 2 | ****检验所有限公司 | 协助医院完成现阶段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3年 |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阮元、赵玉玲、王建刚、蔡庆春、祖晓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2号)的价格为基准下浮20%计取,该费用于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由2家中标供应商均分。
金额:67680.00元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cn)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管**南**街 136 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731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纬五路12号**大厦B座9楼、10楼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77****6436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