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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公司**县**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西双版纳傣族****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双版纳****公司**县**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纳迪 ****
附件:附件1—西双版纳****公司**县**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附件2—西双版纳****公司**县**寨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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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