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建平镇新建街北侧、宁芜路西侧一处商住房产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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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街北侧、宁芜路西侧一处商住房产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AH****328)
挂牌价 524,300 元
保证金 30,000元
租赁面积967.22m2
承租押金详见公告
租金支付方式详见公告
报名开始时间:2025-09-24
报名截止时间:2025-09-29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5-09-29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县**镇**街北侧、宁芜路西侧一处商住房产出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9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9月2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5)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县**镇**街北侧、宁芜路西侧。
基本属性 标的性质 商住 所在层数 1-3/3
租赁面积 967.22㎡ 租赁期限 7年,租赁期限自装修免租期满的次日算起。
租金支付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 2个月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小区入住率高,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已办理房地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为:房地权证**字第****0541号和郎国用(2013)第2165号;

2、出租标的证载权利人为**县融通****公司,****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拟出租标的管理权属目前已移交至****;

3、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住,结构类型为混合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29.1平方米。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524,076.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17日
评估机构 中****集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7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524,300.00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22MB1M21188U

机构地址:**县郎步街道郎步路6号

负责人:潘俊

机构性质:机关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政府****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算,该期间不计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租金分别为7年租金总成交价的1/7。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交易双方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完毕出租标的交接手续后,****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随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及退还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承租****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出租标的,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为违约,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算,该期间不计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事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出租标的,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为违约,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必须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应的审核或备案证明文件。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在租赁期间从事或出租作为餐饮业、娱**、群租房、小服装厂等经营和使用场所,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及标的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但涉及出租标的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予以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书面告知,并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并按年租金3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芮经理 152****2263)咨询。
2、竞租****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竞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竞租方公章。
②竞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竞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芮先生(152****2263)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市**区南瑞街道利民路612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24、25楼。
其他

特别
声明

**县**镇**街北侧、宁芜路西侧一处商住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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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4
招标公告
郎溪县建平镇新建街北侧、宁芜路西侧一处商住房产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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