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算,该期间不计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事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出租标的,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为违约,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必须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应的审核或备案证明文件。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在租赁期间从事或出租作为餐饮业、娱**、群租房、小服装厂等经营和使用场所,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及标的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但涉及出租标的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予以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书面告知,并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并按年租金3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