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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金属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金属再利用项目
地点:**省**市**县平固店镇东王封村西南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阶段性验收,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实际建设购置清洗滚筒、带式输送机、热风脱水烘干滚筒、电磁加热器等设备以及其辅助设施,新增废旧金属加工处理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清洗金属下脚料2500吨。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187****5558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2025年09月5日至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