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关于黑河市孙吴县群山十一队建筑用玄武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孙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市**县群山十一队建筑用**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9-24 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县群山十一队建筑用**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456-****432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编:164299

****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市**县群山十一队建筑用**岩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南15公里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环评机构:******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南15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111898m2,开采区占地面积为95900m2,项目建设性质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片露天开采区,**岩**储量为189.2万m3,采矿生产能力30万m3/a。**破碎筛选区,位于开采区东侧,占地面积为7623m2;区内**1条破碎及筛分加工生产线,各设备采用罩棚密闭进行局部密闭处理,生产线年破碎加工碎石30万m3/a。**石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占地面积均为5000m2,用于堆放**岩。**一条截水沟,于采场露天终了境界线外迎水面和排土场周围设置,长694m,呈倒梯形。**排水沟,在301m、281m台阶平台边坡底部(1m以外)及采场底部261.22m设置,采用梯形断面,内外坡比均为1:0.3。采****运输道路,长503m,宽12m。**东北侧**一个排土场,分为表土堆存区和废石堆场,其中表土堆场用于堆放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堆高为6-7m,占地面积6706m2;废石堆场用于堆放本项目剥离的废石,堆高3-4m,占地面积1000m2,二者表面均铺设密目网。**一个50m3的封闭石粉仓房,位于破碎、筛分区北,最大储存量为25t,用于存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粉粉尘。本项目开采石料主要为建筑用**岩,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能力为30万m3/a。项目总投资5176.91万元,环保投资9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8%。

六、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配洒水车定期洒水,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排土场四周设置品字型隔离沙袋、表土面撒播草籽、南侧下部设有干砌石拦挡坝、密目网苫盖,土堆表面洒水抑尘。在指定区域堆放建筑材料,在大风天气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厂界处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运营期: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排放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并由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表土剥离、岩凿穿孔、爆破、铲装、排土场、运输扬尘、输送、石粉仓房、堆场、成品运输等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通过洒水降尘、排土场、石料堆场加盖密目网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外降水经截水沟导出**;**采场内汇水由排水沟导出采场;工业场地汇水由排水沟沿地势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用于生产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在**南侧设置挡土墙,防止开采过程中的土、砂石滑落河道。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消音装置。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对车辆采取维护管理、禁鸣喇叭、减速慢行、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中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消纳。运营期: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采区剥离的地表腐殖土暂存于排土场内,用于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至石粉仓房,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布袋由除尘器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炸药包装物集中收集由爆破部门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在**暂存。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且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分区段边施工边修复。①严格控制施工及开采边界,设置围挡并洒水降尘,保护植被。②**及采场四周提前开挖临时排水沟,沟末端设沉淀池,出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入河。③剥离的表土集中堆存在排土场内,四周设置品字型隔离沙袋和干砌石拦挡坝,并设置截、排水沟,同时收缩填土坡脚。剥离厚度严格控制为0.3m,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密目网边缘用沙袋压实,干燥季节每周洒水一次。④排土场黑土存储,存储期超过1个月时,在表土表面播撒无芒雀麦草籽。⑤回用环节每完成1个区段开挖,立即回覆对应存储表土,回覆前检测土壤有机质含量,不达标时添加适量腐熟有机肥。⑥**外延300m林地及紫椴,提前圈定范围,设双层围挡及警示牌,每月开展1次巡查,记录植株生长状况,发现病虫害及时采用生物防治。禁止驱赶或捕杀野生动物。⑦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型号,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禁止将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混入表土。⑧施工废水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避免汇入南侧河流。⑨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进行迹地恢复,采取相应的土地平整等措施,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荒地区域分层回填,回填后种植植物。运营期:开采全过程洒水抑尘,石料外运过程道路洒水、控制车速、加盖苫布,严禁捕杀或破坏野生动植物。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上层覆土分层剥离、堆放,闭矿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原生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功能。针对水土流失防范措施:①避免雨天施工,及时平整采坑边坡并进行加固。②在露天终了境界线外迎水面和排土场周围设置截水沟,**外降水及采场内汇水由排水沟导出采场,工业场地汇水由排水沟沿地势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③排土场设干砌石拦挡坝,外设品字型隔离沙袋,汇水下设排水沟,同时收缩填土坡脚。运营期项目须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中建设生产类项目三级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爆破风险防范措施:露天爆破作业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规定执行。现场设避炮设施,爆破前将移动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并断电。确定危险区,设置明显标识与岗哨。爆破前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爆破后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确认安全后再解除警戒。炸药运输风险防范措施:装卸运输人员佩戴防护用品,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使用专车按审批路线限速行驶,禁超车。柴油罐车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操作不当或柴油罐破损导致泄露,远离明火、静电等点火源。排土场和石料堆场的滑坡、坍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边坡稳定开采,按设计稳**坡堆放。采场设排水沟、导流渠及雨水收集池,汇水回用于洒水降尘。露天采场总出入口采取防洪措施。定期设备维保、人员培训。全过程监控设备,装运设备不超载、不超速,雨季采取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

(七)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本项目须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七、拟批复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