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审批
河北-石家庄-晋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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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4

**镇张庄村、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繁荣路(工业路至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张庄村位于村西(********公司,西至张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北至晋****公司);陈庄村位于村西(**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储备中心,北至张庄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繁荣路(工业路至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5〕027号),用于繁荣路(工业路至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张庄村土地0.234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349公顷;陈庄村土地0.2776公顷,其中农用地0.2776公顷(其中耕地0.27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张庄村为157.5万元/公顷(10.5万元/亩),计36.99675万元,陈庄村为157.5万元/公顷(10.5万元/亩),计43.722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按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政函〔2020〕1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7%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张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宪福 联系电话:190****9183
地 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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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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