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7部门关于推荐报送市级乡村工匠候选人的通知 |
| 2025-09-24 |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妇联: 根据《关于印发〈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乡振发〔2023〕2号)、《****乡村**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乡振综〔2023〕6号)和《****乡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乡振〔2023〕5号)精神,为在全市范围内挖掘一批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者,培育一支服务乡村**的乡村工匠队伍,打造一批乡村工匠品牌,经研究,决定认定一批**市乡村工匠,为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提供人才保障。为做好市级乡村工匠推荐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可推荐不超过15名市级乡村工匠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按照《**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推荐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有关部门,按照推荐条件统筹考虑各领域,推荐出在当地有较好示范带头作用、能辐射带动农民增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人选,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名。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获得1次以上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市级以上比赛奖项的乡村工匠,可优先推荐。 2.推荐上报的材料包括:《**市乡村工匠推荐表》《**市乡村工匠协审表》《乡村工匠名录清单》,其中推荐表中主要从业经历一栏,要体现推荐人员联农带农情况,**:直接培训的从业人员数、带动就业人数、****传习所等信息。 3.对认定为市级乡村工匠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将**有关部门统一颁发证书。 4.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级相关部门于2025年10月18日前将****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林敏桦,联系方式:189****8809,邮箱:****@163.com。 附件:****乡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教育局 ****信息化局 ****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 ****旅游局 ****联合会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