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产能核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向公众发布**********煤矿产能核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煤矿产能核增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中圣****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市孙家岔镇
建设项目概况:****煤矿位于**市孙家岔镇境内,井田面积27.5268km2,可采煤层共三层,分别为3-1煤、4-2上煤层及5-2煤层,井田采用“一矿两井”生产模式,****煤矿开采5-2煤,三一煤矿开采3-1煤、4-2上煤层。****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2年7****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2]411号”****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予以批复,2013年7****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3]375号”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批复。2023****煤矿进行产能核定,****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3]550号”文原则同意**********煤矿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见附件1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请与****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省******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99****2737
邮 箱:****@qq.com
环评单位:中圣****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D座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方式:029-****1270
邮 箱:****@qq.com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煤矿产能核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https://www.****.com/s/pBoZxdMj5CA 提取码: q333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com/s/N7ubkY8cTzJ 提取码: 3q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