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20年8月,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公司于2020****园区**片区**“******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代码为:项目代码****。并委托**市****公司开展项目环评编制工作,于2021年3月4日取得《****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曲沾环许准〔2021〕9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为登记管理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登记申请,并取得了登记回执。于2025年1月6日完成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月10****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号:530328-2025-013-L。
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月完成化妆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鉴于后续工程建设时长不定,建设单位拟对已建设工程开展分段验收。受****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基地建设项目(已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我公司在查阅了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后,进行了项目现场踏勘,结合现场调查,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基地建设项目(已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本次验收为现阶段已建部分的验收,现阶段已建产品有:洗发剂1500万瓶,护发素200万瓶,沐浴露40万瓶,爽肤水50万瓶,洗面奶98万瓶,面霜95万瓶,加香凡士林100万盒。建成化妆品生产线2条,1条自动化中药材提取液生产线,吹塑车间,丝印车间,2t/h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72t/d污水处理站,****中心,****中心),培训大楼,生活区,植物园等工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5年2月6日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踏勘,仔细研读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建设情况,提出验收前整改完善内容:完善有机废气收集治理系统的建设,完善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建设,****处理站标识标牌设置等。2025年2月28日进行第二次现场踏勘,根据上次所提整改内容,结合现场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出完善意见:补充危废暂存间分区、台账,补充各排气筒标识牌,****处理站运行管理台账等。2025年3月3日根据环评对验收监测的要求,并结合现场整改情况,出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公司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监测单位于2025年3月5日~3月6日,2025年7月16日~7月17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并出具验收监测检测报告(No:JYHJ(C)****0343)。2025年9月10日第三次现场踏勘,对现场完善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核,确认厂区已按所提整改完善意见对现场完成了整改。
2025年9月21日,****成立“******基地建设项目(已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组,项目地点、规模、工艺及环保设施设备均未发生重大变更,具备项目现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对该项目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28日),欢迎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建设单位电话:张明荣 135****8241,意见接收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