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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0万吨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磨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磨系统项目
地 点:**省**市**县三甲街道木戛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65000m2,建设年产100万吨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磨系统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堆棚区、原材料配料区、水泥磨房、水泥均化储存库及散装装车区、水泥袋装装车区及其配套设施等,粉磨站部分建构筑物为利用厂区内已建成闲置厂房和已建成环保设施,员工办公生活依托厂区内已建成的办公生活区。2025年5月21日,****环境局以毕环表复〔2025〕125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2025年8月12日,****环境局通过了****《年产100万吨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磨系统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本次验收范围为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万总
联系电话:182****79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