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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9月23日,我局接受****服务中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4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水利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联系电话:0591-****2364
传 真:0591-****7555
通讯地址:**省**市**县樟城镇泗洲路1号
邮 编:350700
公告项目名单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员会 |
附件:****服务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