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区市政桥梁检测与维养技术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市政桥梁检测与维养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12: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3-****89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东路1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3-****17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福****广场五栋二梯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3-****8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市政桥梁检测与维养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补充)为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中2.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工程专业或**专业或工程检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并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岗位证或公**梁(桥梁)检测工程师证的得1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工程专业或**专业或工程检测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岗位证或公**梁(桥梁)检测工程师证的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或检测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工程专业或**专业或工程检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并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岗位证或公**梁(桥梁)检测工程师证的得1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结构工程专业或**专业或工程检测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岗位证或公**梁(桥梁)检测工程师证的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或检测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中4.主要负责人技术攻关实力: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人民政府颁发的桥梁检测(监测)相关科学技术奖励的得1.5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人民政府颁发的桥梁检测(监测)相关科学技术奖励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须体现有关人员名称及桥梁检测(监测)专业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获****政府部门颁发的桥梁检测(监测)类相关奖项的得1.5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获****政府部门颁发的桥梁检测(监测)类相关奖项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须体现有关人员名称及桥梁检测(监测)类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项”中8.社会信誉-1:

投标人(分支机构除外)承诺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在工程检测、鉴定等生产活动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处分的得3分。注:须如实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未承诺的不得分,若在中标后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

投标人承诺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在工程检测、鉴定等生产活动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处分的得3分。注:须如实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未承诺的不得分,若在中标后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126号

联系方式:0593-****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福****广场五栋二梯604室

联系方式:0593-****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玲

电话:0593-****899

****

2025年09月24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