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公示
现将《**市大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联系人:李 虎 电话:137****6600
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9月30日
根据《自然**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和《******厅关于征求》等文件精神,**市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文件要求,以大黄镇全域为基本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了《**市大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立足**市国土空间规划统领,以全域统筹规划为先导,按照“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思路,充分发挥整治区的**禀赋优势,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类空间冲突问题,通过科学腾挪空间,推动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实现**重组、功能重塑、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构建更加合理的“三生”空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大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范围:本次项目区范围和整治区范围均为大黄镇全域,包含筛子李村、史炉村、大黄村、李大村、郭店村、肖楼村、鸭王村7个行政村,实施范围总面积为3589.90公顷。
实施期限:大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期限为三年谋划、分年滚动实施。按照**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实施期限为2025年12月至2028年12月(具体以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
二、整治目标
1.农用地整治目标
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空间“四位一体”原则,加强耕地碎片化整治,提高耕地连片度及质量,通过农用地整治有效促进耕地连片化,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空间基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建设用地整理目标
审慎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在农民群众认可的前提下进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主要整治内容有城乡增减挂钩、建筑垃圾拆除清运、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配套,田间道路修建。
3.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保护乡村自然景观,科学推进流域治理,修复自然退化或人为损坏的生态系统,通过岸坡整治、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景观提升等多种整治方式,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以达到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环境整治改善、改善乡村生态功能等。
4.公共空间治理目标
以集成推进、综合利用、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公共环境精美整治和公共**资产高效利用。强化规划引领,顺应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要素,不断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根据整治区农民集中居住布局情况,按照“十五分钟乡村生活圈”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道路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整治内容
1.农用地整治
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整合“良田连片”的农业空间。在耕地保护集聚区内开展补充耕地项目,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探索生态型整治模式,有效破解耕地碎片化路径,提升耕地集中连片度,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迈进。谋划大黄镇耕地找回项目、农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使农业生产用水更有保障。
2.建设用地整理
按照“减量、集聚”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原则,将零星散乱分布的搬迁撤并类村庄点进行整治复垦,实现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通过合理的规划引领将交通闭塞,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的自然村向交通便利,配到完善的**居聚集。通过盘活区域内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服务农村产业发展。谋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低效建设用地盘活项目等。
3.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积极推进人居垃圾治理、水系疏通、生态补水、生态湿地等措施,包括东浦沟沟渠清淤,保障水系过流能力,维持水文循环、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确保生态层次健康稳定,从而形成整个整治区的生态水网,保护乡村景观多样性、修复自然退化或人为损坏的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改善乡村生态功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实现对区域生态环境的重塑,形成海绵化的生态基底。
4.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村庄整治,以解决村庄布局杂乱无序为重点,以实现“区域竞合,协同发展”,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5.产业导入
整合项目区生态**、农业**、文化**,预留产业用地,****园区,支持发展**产业园。同步发展绳网产业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6.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实施过程中,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是核心任务之一,旨在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为产业导入和乡村**提供支撑。本项目按照共建共享、均等化、差异化、市场化的原则,完善社区公服设施配置,谋划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Y026道路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