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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县**污水管网更新及智能化建设、污水泵站设备更新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县**污水管网更新及智能化建设、污水泵站设备更新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县**污水管网更新及智能化建设、污水泵站设备更新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1、市政污水主管网更新30.47公里,其中田园路(郯东路-郯西路)1.05公里;****广场-皇亭路)1.27公里;团结路东段(郯中路-郯东路)0.48公里;**路(文明路-郯东路)3.18公里;昌盛路(师郯路-皇亭路)3.34公里;文明**段(建设路-南外环)1.11公里;南外环西延(恒通路-**路)1.43公里;园林路(东外环-李墨干渠)3.18公里;恒通路中段(师郯路-皇亭路)2.2公里;顺亿**段(师郯路-人民路)1.13公里;郯子路(郯东路-文明路)2.2公里;郯东路(郯薛线-南外环)6.6公里;皇亭路西段(工业路-**路)2.1公里;**路(师郯路-**路)1.2公里;2、管网智能化改造;3、更新胜利、檀都、**、美澳4****泵站设备,**利民小区、文明路2****泵站。 | |||||||||||||||||||||
| 5.预算金额:****0000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不间断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等活动,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 CA 申请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未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费支付账户信息:户名:********公司; 账号:370********600000096 开户行:****银行****公司**羲之支行,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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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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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 A 座 25 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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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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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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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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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省**市**县**街道师郯路东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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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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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