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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3MAAKG6NG41 | 建设单位法人:王科乐 |
| 石金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沙冲路街道桃园路67号[沙冲办事处] |
| **500kV输变电工程(分期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省**市**市 |
| 经度:104.72022,105.25411 纬度: 25.78864,25.4655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7 |
| 黔环审〔2023〕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537 |
| 97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供电局、****公司**供电局 |
| 915********402670B、915********28111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正****公司 |
| ****0115MA6GUWRB50 | 验收监测单位:**达济****公司 |
| ****2301MA7JELDDXY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7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00****电站,主变容量2×750MVA,500kV出线2回,220kV出线8回,4×60Mvar低压电抗器。2、**~**换流站500kV双回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72km。3、220kV红练Ⅰ回迁改工程,迁改线路全长5.017km;110kV乌老线迁改工程,迁改长度0.48km。4、±500kV**换流站扩建工程,扩建500kV出线间隔2个,均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地。 | 实际建设情况:1、**~**换流站500kV双回线路工程,**~**换流站Ⅰ回线路路径全长70.314km、**~**换流站Ⅱ回线路路径全长71.681km。2、±500kV**换流站扩建工程,扩建500kV出线间隔2个,均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地。 |
| 1、本次为分期验收,2025年4月7日,完成**(胜镜)500kV变电站及其220kV、110kV迁改线路的分期验收备案工作。2、间隔扩建工程与环评一致,无变动;3、线路工程略有微调,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对无法避让的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 ②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集中林区采用高跨通过原则,减少林木砍伐。在经过林区时,线路采用高跨措施,导线最大弧垂距树木顶端最低距离应大于7m。距高速公路、非等级公路路面最低14m以上。 ③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时,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避免水体中立塔。线路跨越不通航河流导线最大弧垂应距最高洪水位6.5m以上。 ④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高低腿配合主柱加高基础,尽量减少占地、土石方开挖量;塔位由坡度时考虑修筑护坡、排水沟,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工****自然保护区,本工程线路经过1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通过现场验收调查,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铁塔处植被恢复良好,无建筑垃圾、废泥砂浆排放,未因项目建设破坏水源保护区水质。 ②本工程经过林区已采用增高塔架设方式,减少线下林木砍伐,线路跨越林木、高速公路等均满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③本工程输电线路未在水体内立塔,途经河流时,在河岸两侧设立铁塔,采用一档跨越方式,跨越高度满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④通过验收调查,在坡地、山地等采用高低腿设计,减少基面大开挖,在特殊地段设置护坡,减少水土流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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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结束后搞好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设计时,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根据周边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及设计,减少工程开挖量;基础施工完毕后的弃土,应按原地形平整堆放,不得影响基面排水;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应尽量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在临近水体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水域范围,不允许将工程弃土弃入水体。 | 施工结束后,已进行了草籽播撒处理,对坡地、山地采用高低腿铁塔设计,减少开挖量;施工产生土石方综合利用,如绿化覆土、护坡、低洼处填筑等使用;施工单位以进行文明施工培训,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 |
| 1 | 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②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工程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附近就地平整,不另设置弃土场。砂石料堆放在塔基处的施工场地,不在另设砂石料场。因此,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避免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 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③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划、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④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⑤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⑥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⑦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修建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 ⑧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⑨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⑩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人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采取及时移植或使工程占地区域避让保护植物等有效保护措施。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动物保护措施: ①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的施工地段。 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夜间施工灯光容易吸引鸟类撞击,施工期应尽量控制光源使用,对光源进行遮蔽。 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或黄昏、夜间出来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 ④施工中要杜绝附近水体的污染,保证鱼类及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⑥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⑦对于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 ⑧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对水源保护区的措施: ①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将塔基施工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施工活动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 ②统一收集、堆放建筑、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避免对保护区内水域造成影响。 ③临时堆土或开挖面采取档护措施,设置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 ④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进、场地清,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并选用当地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对风景名胜区的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原有道路。 ②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③基础挖空土渣不能随意堆弃,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④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并对堆土进行拦挡。 ⑤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体水质。 ⑥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 ⑦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镇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在施工完毕后,带出施工场地,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 ⑧施工单位应规定施工人员在占地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范围外随意丢弃废弃物,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违规进入征地范围外破坏环境。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避免造成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渣及时清运,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渣土运输临时道路的建设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 (4)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工程车辆运输等应控制噪声及粉尘,减少施工漏油、工程污水对环境污染;严控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严控区范围外处置;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 (5)对工作占用的林地,在施工前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进行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 (6)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通过施工单位了解,输电线路施工开挖土方已进行了回填,不能回填的用于绿化、护坡覆土使用,变电站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站外护坡、沟地填方使用,通过现场调查,****电站外施工垃圾已进行了清理,对临时占地、塔基处已进行了植被绿化。 ②输电线路施工开挖土方已进行了回填,不能回填的用于绿化、护坡覆土使用,变电站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站外护坡、沟地填方使用。未设置集中式砂石材料堆放场,****电站征地、输电线路临时占地范围内,随用随取,施工完毕后进行了平整播撒草籽。 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了文明施工培训,施工均在施工红线内施工,未随意侵占施工红线外用地。 ②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了文明施工培训,未随意占用施工红线外用地,破坏外围植被。 ③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了文明施工培训,约束施工人员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并设有环保专人负责监督检查。 ④通过现场调查,施工期间已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功能区域划分,未随意堆放材料、破坏原有植被。 ⑤本工程经过林区已采用增高塔架设方式,减少线下林木砍伐。 ⑥施工临时占地主要为牵张场地、施工临时占地、输电线路临时施工便道,通过了解,施工单位在架线施工期间选择场地开阔、平整的荒地、荒草地布设牵张场地,输电线路临时施工场地主要在塔基四周1米处堆放施工材料,施工临时道路主要利用已有村路、乡间小道、机耕道路,其他输电线路检修道路进行施工,新开辟临时道路较少。施工单位使用临时施工场地已避让植被密集地段,在施工完毕后进行了场地平整并播撒草籽绿化。 ⑦输电线路施工临时道路主要利用已有村路、乡间小道、机耕道路,其他输电线路检修道路进行施工,新开辟临时道路较少,且已进行播撒草籽绿化,变电站进站道路已减少建设宽度,减少植被破坏。 ⑧建设单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已取得主管单位审批手续。 ⑨通过现场验收调查,施工单位已充分利用平衡土石方,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⑩施工单位已采用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方式。施工完毕后即清理施工场地,并采用地方常见植被草籽进行播撒。 通过施工单位了解,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已设施工区域,布置施工机械,塔基施工采用人工小型机械开挖型式。 ②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未在夜间施工。 ③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均在上午、下午进行施工,中午午休。 ④施工单位在跨河点、河流附近处施工均远离河岸,未向河流丢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⑤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文明施工培训,约束施工人员,提升施工人员保护意识。 ⑥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文明施工培训,约束施工人员,提升施工人员保护意识,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现国家、地方保护动植物。 ⑦建设单位已设置环保专员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情况,并由施工监理单位常驻项目处,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情况,施工单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生态保护等方面培训,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开工前,建设单位已办理开工许可证,并在主管部门划定好的施工红线范围内施工,未对红线外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⑧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即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清理建筑垃圾、播撒草籽绿化。 对水源保护区的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水源保护区施工,设置施工红线范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雨天不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水源保护区二级区的扰动。 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均暂放在塔基周围,施工完毕后均带出施工场地。 ③通过现场调查,在坡地、山地铁塔已设置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④施工完毕后,即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绿化,恢复原有植被。 对风景名胜区的措施: ①在风景区内塔基已远离水体,设置了施工红线范围,施工道路已采用村路、乡道、机耕道路等。 ②部分施工场地已设置围挡,较少施工对周围影响。 ③基础施工剩余土方用于绿化、护坡等覆土使用,综合利用,无弃方。 ④施工临时堆土均在基坑四周,均远离水体。 ⑤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水,少量多次喷洒,避免养护水外溢,未排入附近水体。 ⑥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雨天进行施工。 ⑦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镇,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房屋已有旱厕处理,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处理。 ⑧施工单位开工前已进行文明施工培训,划定施工红线,施工人员未在施工红线外施工,破坏外环境。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本工程主要为输电线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及临时占地较少,均采用人工和小型机械进行施工,在红线内运输由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施工单位已设置施工用地红线,减少占地面积,少占土地**,通过验收调查,本工程输电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单位已控制施工范围,基坑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施工完毕后进行草籽播撒;施工临时土方放置基坑四周,回填后剩余土方用于绿化或护坡使用,新开辟临时道路主要为运输材料,宽度为1m左右,施工完毕后,进行绿化恢复。 (4)开工前施工单位已进行文明培训,施工车辆运输材料均采用篷布覆盖,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带出施工场地,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处理;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人员的动植物保护意识。 (5)建设单位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林地砍伐。 (6)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作业面、临时占地等播撒草籽绿化。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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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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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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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事故、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③项目施工过程中移植的受保护植物物种,施工单位应加强项目后期的生态抚育与管理,保障移植的成活率; ④林区巡检注意防火。林区巡检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线路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架空线路的护套应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警示色,进一步减少鸟类撞上输电线路的几率。 ②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理念。 对风景名胜区的措施: ①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避免巡检活动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和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②严控运行期巡检活动的影响,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保护区附近,控制噪声干扰,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③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段开工建设前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运行管理单位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检,巡检线路主要利用附近村路、原有检修道路巡检,如变电站主变等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油,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②运行单位定期对线路进行运检,在运检期间,禁止线路下方**建筑物,通过本次验收监测,输电线路附近敏感目标工频电磁场满足国家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③通过现场验收调查,施工单位已进行草籽播撒,建议建设、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对长势不好的塔基处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 ④运检单位已颁布巡检方面的规章制度,约束运检人员行为; ⑤建议建设、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对长势不好的塔基处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运检人员定期进行检查,避免输电线路下方**建筑物,本工程架空线路未喷涂警示颜色,铁塔自身为银白色,与附近植被、道路等颜色差距明显,鸟类飞行较易分辨。 ②通过了解,各参建单位不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环保意识。 对风景名胜区的措施: ①运检单位已颁布巡检方面的规章制度,约束运检人员行为; ②运检单位已颁布巡检方面的规章制度,约束运检人员行为,车辆出行数量等。 ③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段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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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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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