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雅人社发〔2021〕24号)《****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的实施细则》(名人社办〔2022〕27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各镇(街道)实际需要,拟定以下5个单位面向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第二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全区2025年度第二批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4人,详见下表。
**市**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第二批)开发计划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薪酬待遇(元) | 备注 |
| 1 | ****政府 | 保洁 | 15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 百丈镇辖区 | 800-1000 | |
| 2 | ****政府 | 保洁 | 3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 马岭镇辖区 | 800-1000 | |
| 3 | ****政府 | 保洁 | 9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 **镇辖区 | 800-1000 | |
| 4 | ****政府 | 保绿保洁 | 15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 万古镇辖区 | 800-1000 | |
| 5 | ****政府 | 保洁 | 12 |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 中峰镇辖区 | 800-1000 |
二、安置对象
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含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和半劳力。
三、安置程序
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道)核****促进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镇(街道)将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务****促进中心备案。
四、其他
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依规追责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雅人社发〔2021〕24号)《****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的实施细则》(名人社办〔2022〕27号)执行。
(联系人:胡静云;联系电话:0835-****322)
****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