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2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金属制品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开发区**循环产业园李**村(卢****公司院内)
5、项目投资:255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卢****公司院内土地,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并**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建筑。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设置两条金属制品生产线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年产金属制品8万吨(台球桌面制品4万吨、机加工制品4万吨);二期设置两条金属制品生产线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年产金属制品8万吨(水暖管件8万吨);三期设置四条金属制品生产线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年产金属制品14万吨(网制品8万吨、笼具制品6万吨)。本项目生产工序主要包括机加工、脱脂、低浓酸洗、水洗、电镀(不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除光、钝化(不采用重铬酸盐)、封闭、烘干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工业**侧100m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59****7333
Email:****@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县刘田各庄镇刘田各庄村东侧
联系人:樊岩平
联系电话:152****1112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在该项目后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重视公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或建议。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