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91MW供热锅炉更新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县**镇东门外****公司院内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将原有燃烧效率低、出力不足的型号为QXF91—1.6/130/70-M2的4#锅炉进行改造,改造为型号QXF91-1.6/130/70-M(低热值煤)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改造一、二次风机、引风机等风机系统,燃煤破碎、输送、给煤等燃煤供应系统,冷渣、除渣、及除灰系统,锅炉制水、循环水泵等水系统,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系统,电气、自动化控制及仪表系统,锅炉本体、烟风道及烟囱防腐蚀工程等配套附属设备。改造后,在额定工况下,预计每年可节约燃煤7350吨,折标准煤2100吨。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WqhFOy1eqj-jPTuGlT2xJApwd=fws5提取码: fws5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8CqhbFavGQBVIaYIdnRJHApwd=etqr提取码:etqr
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县**镇东门外****公司院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耕毓
邮寄地址:**县**镇东门外****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198****9527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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