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6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00800。
| 项目名称 | ****年产66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基地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九****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改建项目,****基地,****工信局备案同意(2203-360983-07-02-533717),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25′21.****228″,北纬28°12′15.****484″。四至:西侧为S220高胡公路段,北侧为瑞福祥陶瓷,东侧为佳宇陶瓷。总占地面积152000平方米。 现有情况:******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即项目一期)获得我局批复(文号:高环字〔2008〕35号),并于2009年11月通过我局验收(高环督字〔2009〕33号)。2015年6月,因新街集镇发展需要,****政府对老厂进行关停,同意将老厂的产能在新厂技改生产线进行产能等量置换。新厂陶瓷生产线清洁生产技改项目(项目二期对老厂置换至新厂的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备进行技改),****环境局批复(宜环评字〔2020〕18号)。****于2022年4月15日签订了转让协议,将金刚石陶瓷的所有环评手续转让给博德陶瓷,由博德陶瓷履行环保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在3条陶瓷生产线、厂房及其他生产设备等进行改建,生产车间、办公区、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等依托现有,更换部分球磨、压机等设备,去掉原陶瓷施釉、切边打磨等生产设备,增加部分锂渣坯输送设备,同时完善废水废气等处理设施。项目以外购锂渣粉、无水硫酸钠、水等为原辅料,以集中供气为燃料,经投料、球磨、过筛除铁、喷雾制粉、进入粉料仓、投料、压制成型、干燥、冷却、烧成、打包入库工序得到年产66万吨锂渣坯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5.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仅对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施工期短且污染小,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正常生活,后期需注意加强厂区绿化。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江****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肖江。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同时配套事故应急池应急使用。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原料、成品仓储区须三面围挡,做到防雨防渗防风;投料输送粉尘、料仓粉尘、压制成型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30mg/L),喷雾干燥塔和烧成窑炉废气经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SNCR)+高效袋式除尘+石灰法脱硫+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参照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实际生产中厂界废气无法达标,需进一步有组织治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除铁杂质**外售;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球磨机、柱塞泵、喷雾制粉设备、压机等机械设备。通过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区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六)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建后排放量低于原有项目的总量,企业需加强污染物控制,确保排放总量达到报告表提出的下降幅度。 (八)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