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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
****投资建设的协绿机制砂及碎石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村委会超头村春雅地块06号,地理坐标为:(E:109°13'11.701",N:19°37'36.44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生产加工区内建设一条机制砂及碎石生产线,生产规模为机制砂 200000 t/a,碎石 100000 t/a,以及辅助、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2024年7月委托****编制《协绿机制砂及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2日取得《****审批局关于批复协绿机制砂及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儋审环函〔2024〕43号);2025年9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2025年9月****自主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于2025年9月完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现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杨总183****1777
通讯地址:****村委会超头村春雅地块06号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