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年产15万石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年产15万石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石灰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 江****工业园(杨圩镇**村)
三、 项目概要 : **项目, 位于 江****工业园(杨圩镇**村) ,****发改委同意(2018-360983-30-03-021935),符合产业政策。四至:四周均为荒地。总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约10亩),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拟**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生活综合用房、 废水 废气噪声处理设施 等工程 。 项目以外购石灰石为原料,经石灰竖窑煅烧(燃料为无烟煤, 6000t/a )、球磨机破碎、产品包装等工序得到年产15万吨石灰 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占总投资 20 %。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施工期污染防治。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二) 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表 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 。营运期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小溪。
( 三 )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营运期 石灰窑煅烧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干湿法结合的烟气脱硫脱硝净化系统处理后经 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窑下料和球磨包装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窑下料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起尘无组织排放,定期洒水抑尘且运输车辆在运输中加盖帆布、减速慢行;同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旋风+布袋除尘工序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园区铺路 。
(五)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运营期噪声源包括 皮带传输机、球磨机、引风机、鼓风机等机械设备 。通过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区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
( 六 ) 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SO 2 ≤ 19 t/a,NO X ≤ 5.6 t/a。
五、环评单位:**鑫环****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9 年 1 月9 日——2019 年 1 月15 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95-****516 传真:079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