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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阿日哈沙特口岸货运专用通道建设项目,****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国有土地0.190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等规定,现将使用土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文号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于2025年9月22日,****人民政府(内政土发〔2025〕960号)文件****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国有农用地0.1904公顷(草地0.0004公顷、其他农用地0.19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阿日哈沙特口岸货运专用通道建设项目。
二、被使用土地的使用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涉及****交通运输局国有农用地0.1904公顷(草地0.0004公顷、农村道路0.190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法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使用国有土地0.1904公顷,收回土地范围内无具体使用权人,因此拟免于补偿。不涉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拟收回的国有土地未对外承包,无具体使用权人,无需安置农牧业人口和劳动力。拟收回的国有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四、其他事项
使用土地公告期为30日。本公告在使用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有异议****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使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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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