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外聘LED显示屏制作及安装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聘LED显示屏制作及安装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外聘LED显示屏制作及安装供应商项目
招标编号:****
2.2 项目地点:**省**市。
2.3 招标范围:**分行所辖网点,辖内银行及网点LED设备安装场所踏勘、安装、维护,同时在施工环节中进行设备使用的指导和验收;本次招标共确定2家入围(中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服务期:三年(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保期:新购LED显示屏3年,已过保维保产品1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项目预算:3年总预算300000元(含税)。具体以按实际结算为准。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 ****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4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5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相关失信记录。
3.8 投标人没****银行****公司供应商禁入名单。
3.9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不超过100%;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14楼1413室(**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没****银行****公司供应商禁入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7日14:00时,地点为****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index.shtml)、《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 上发布。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34-****1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丹、彭蓉、周扬帆
电话:0731-****5411
地址:**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