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温水镇南林村生产车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温水镇南林村生产车间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温水镇南林村生产车间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工程概况:**县温水镇南林村生产车间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温水镇南林村。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8资金来源:军区帮扶资金+村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文件方式: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3、售价:30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小组资格后审为准。
4.4获取地点:**县金邑越府19号楼沿街10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县金邑越府19号楼沿街10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3.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县金邑越府19号楼沿街10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方式:137****03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金邑越府19号楼沿街10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3****821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