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PPP项目一标段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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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5-09-24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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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09:00 2025-10-17 09:30

**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东)PPP项目一标段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东)PPP项目一标段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 ****东)PPP 项目一标段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市滹沱河流域(中华大街至****东); 本项目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招标人委托的单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滨河路、滨水路、堤外路的道路维修;轻钢房屋维修;木栈道、****园区设施维修;给排水管道,电气及配套设施等日常维修服务。 工期:自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通过年度考核,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两年(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担任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承诺,项目经理签字); 须提供近三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5至2025-09-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大学科技楼B座81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7 09:30,地点为 ****酒店负一层会议室2(**市**区**路1001号)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 7 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黄河,联系电话:199****6637;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永亮,联系电话:0311-****03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77****9073

电子邮箱:****@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根据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基准价的70%收取。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革**街1号 地址: **省******大学科技楼B座8楼
邮编:

050200

邮编: 050024
联系人:

黄河

联系人: 姚永亮
电话:

199****6637

电话: 0311-****035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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