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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关于做好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5〕5号)和《****财政局关于调整商务领域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崇财建〔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第三方审核及我局内部复核流程等程序,形成《2025年**市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审核资金拟分配表》。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5年9月24日—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电子商务科反映情况。地址:**市**大道18号****405室。联系电话:0771-****351。
附件内容请扫码查看:《2025年**市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审核资金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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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