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24 】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占用****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占用****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23日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占用****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园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650.00元)
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中凤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232****26373),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水安B202****1570)
企业业绩:1.鹿**七都街道美丽河湖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2年3月,合同金额:3469.35万元;
2.2024年新坝镇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合同金额:148.8万元;
3.****开发区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1年8月,合同金额:204.48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
1.阜**陈良镇双**、七子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合同金额:738.22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2.**市**区三丈六河、乌石河、三山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合同金额:1290.27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王江泾镇南方大厦701室-7005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玖仟壹佰壹拾陆元整(****116.00元)
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姜雨土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17401),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水安B201****0542)
企业业绩:
1.**县永**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永**大桥35省道至下各段)湿地标段,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3年7月,合同金额:1950.49万元;
2.2021**市**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黄姑塘东段治理工程(一期)一标段,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2年5月,合同金额:1404.14万元;
3.**市**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黄姑塘东段治理工程(二期)一标段,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4年4月,合同金额:4791.52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
1.**市汇龙镇**村沟河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合同金额:76.98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2.**市婺**乾溪河道改造工程(北山路至北二环段)工程施工,合同金额:868.40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否决投标情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基地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51-****73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宁工
电话:0552-****290
公示期: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8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290。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91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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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