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龙腾大道龙耀路天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徐汇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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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发文字号 : 沪规划**徐选预〔2025〕4号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关于核定龙腾大道龙耀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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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龙腾大道龙耀路****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737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议书(徐发改投建〔2024〕4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龙腾大道龙耀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规书徐(2025)BA310********0022),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龙腾大道龙耀路****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2011年**市****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区附加图则》(沪府规〔2011〕165号)。

3、项目拟选位置:**区**街道 西起188N-Y-2地块,东讫188E-A-1地块。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1281.64平方米,其中:地上空间用地面积1281.6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长度约98米,标准宽度约7.4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印发关于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连廊。

2、加强景观设计,实现城市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

3、桥梁设计应符合相应技术规定,考虑人行通行需求及地面辅道车辆通行需求,与现状道路顺接。

4、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消防、交警、交通、文旅等管理要求的,****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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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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