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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桂水水电〔2025〕12号)的要求,我县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在前期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壮族自治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指南》(桂水水电〔2022〕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审核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编制完成《**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
根据《**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我县组织整改类和退出类小水电进行了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县直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整改类和退出类小水电进行了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或者电话形式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设****水利局)进行客观公正反映。
**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电话:0773-****896,地址:**市**县**西路1号。
附件:**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情况表(整改类和退出类)
**县小水电清理
整改工作专班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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