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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倍诚****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2025 年 9 月 24 日,****主持召开了大河路及周边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会前,部分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验收会上,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验收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各项法定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因此,该工程已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赵渊 135****4605 公示日期: 2025年9月24日 至2025年10月27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