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地块调查对象为**湖新区己内酰胺片区周边区域 1 号地块,位于己内酰胺收储红线西侧,历史上存在多个土地使用人,目前处于荒置状态,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13023°、北纬 29.41640°。地块地处沿湖路以东,杭瑞高速以南,**湖以北,总面积为 178283.62 m2(约合 267 亩)。
根据****规划局现行规划图,1 号地块范围土地利用规划类型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环卫用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中,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规定,可明确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类型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第二类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类型为环卫用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按照具体建设情况存在****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或第二类建设用地(综合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遗址公园、游乐公园)情景。
本场地详细环境调查采样共计钻探 222 个土孔,采集土壤目标样品 643 个。共982 个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无机、挥发性有机物类(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类(SVOCs)、总石油烃类(TPH)等指标。
本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土壤中共检出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的污染物有 13 种,分别为汞、砷、镉、铅、镍、锰、氯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烃(C10-C40)。其中,有 78 个样品存在污染物超标,768 个样品未超标,样品超标率为 9.22%;有 51 个土壤点位存在污染物超标,239 个点位未超标,点位超标率为 17.59%。
综上,针对调查工作确定的超标污染物和污染范围,基于土壤理化性质和人体暴露情景对本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为后续实施方案提供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