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古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河南-洛阳-宜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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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7MA9M7RUP03王**
赵延青**省**市**县
铸造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绿色铸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县 铸造产业园
经度:112.21044 纬度: 34.51095****保护局
2021-03-30
宜环审〔2021〕15号****
2025-05-2830000
2502****
****0327MA9M7RUP03****
****0327MA9M7RUP03****公司
****0304MA4679NX952025-06-05
2025-08-252025-09-2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914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9.3万吨铸铁件和0.2万吨铸铝件一期工程年产5.5万吨铸铁件和0.2万吨铸铝件
项目分期验收,本项目为一期验收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铸铝件生产工艺:成品覆膜砂-制芯-组芯-模具电加热。铝合金锭-熔化-光谱检测-除气打渣-浇铸(模具)-振动落砂-浇冒口切断-热处理-抛丸-机加工-检验(不合格-补焊-试漏)合格-试漏(不合格-浸渗-铸件清洗)合格-铸件清洗-包装-成品。 铸铁件生产工艺:成品覆膜砂-制芯-造型-(熔化)浇注-落砂(砂处理-混砂机-造型)-冒口分离(炉料-熔化)-抛丸-打磨-机加工-尺寸检验(不合格品-炉料-熔化)-合格品包装入库。铸铝件生产工艺:成品覆膜砂-制芯-组芯-模具电加热。铝合金锭-熔化-光谱检测-除气打渣-浇铸(模具)-振动落砂-浇冒口切断-热处理-抛丸-机加工-检验-试漏(浸渗)-合格-成品包装,不合格-回炉。部分需要清洗的工件移入机加工车间进行清洗。 铸铁件生产工艺:成品覆膜砂-制芯-造型-(熔化)浇注-落砂(砂处理-混砂机-造型)-冒口分离(炉料-熔化)-抛丸-打磨-机加工-尺寸检验(不合格品-炉料-熔化)-合格品包装入库。
铸铝车间检验工序后发生变动,不影响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制芯(及浇铸):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20m高排气筒,一、二、三车间各1套,共3套;修包: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三车间各1套,共2套;熔化: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6套、三车间4套,共11套;浇注及球化: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三车间2套,共5套;落砂: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3套、三车间2套,共6套;旧砂输送: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三车间2套,共5套;旧砂筛分、冷却及混砂: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三车间2套,共5套;打磨: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三车间2套,共5套;抛丸: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6套、三车间4套,共11套。油水分离器、化粪池(100m3);食堂油烟:高效油烟净化器。制芯(及浇铸):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排气筒(20m、22m),一车间1套,二车间2套,三车间暂未建设,合计3套;熔化: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4套,三车间暂未进行建设,共5套。浇注及球化: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排气筒(20m、22m),二车间3套,三车间暂未建设。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一车间落砂工序废气引入熔炼炉除尘器进行处理,未单独建设,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排气筒(22m、20m、22m),二车间3套,三车间暂未建设。砂处理废气: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排气筒(20m、22m),二车间3套、三车间暂未建设。打磨: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排气筒(20m、22m),二车间3套,三车间暂未建设。抛丸:一车间建设1套湿式除尘器+22m高排气筒,二车间10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排气筒(20m、22m),三车间暂未建设,合计11套。油水分离器1个,化粪池容积(4个10m3、2个m3);食堂油烟:高效油烟净化器。
项目分期验收,根据车间设备布局,建设两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属于环保设备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修包工序分期验收,暂未进行建设。熔化工序:根据厂区设备布局,1#、3#生产线布局较近,故设置同一套环保措施,进行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排放可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浇注及球化工序,部分环保设备配套排气筒高度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根据厂区设备布局,铸铁生产线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合并处理,****设备处理;一车间落砂废气引入熔炼炉除尘器进行处理,不属于重大变动。抛丸工序:生产工序回炉抛丸及摆床式抛丸均设置配套的除尘器,4#一次滚筒抛丸废气与4#落砂废气共用除尘器和排气筒,属于环保设备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化粪池容积减少,可满足厂区生活污水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个),一般固废暂存间(225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89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个),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房(20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85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8平方米)
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房,及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增大,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车间布局规划,危废暂存间面积减少,危废转运频次增加,根据生产工序危险废物产废周期:铝灰渣、熔铝工序收集的粉尘、废金属清洗剂均相应增加转运频次,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更换后根据危废暂存间储存情况,可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可满足危废存储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72 0 0 0 0.72 0.72
0 0.5616 4.704 0 0 0.562 0.562
0 0.0109 0.4889 0 0 0.011 0.01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73 0.44 0 0 0.007 0.007 /
0 0.4752 1.06 0 0 0.475 0.475 /
0 40.7166 88.3793 0 0 40.717 40.717 /
0 0.9075 4.9531 0 0 0.907 0.9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水分离器,化粪池(100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1个油水分离器,化粪池(4个10m3、2个20m3) 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84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2.14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7mg/L;pH最大值为7.8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制芯(及浇铸):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20m高排气筒,一、二车间各1套 甲醛、酚类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甲醛、酚类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要求,氨气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一车间制芯及浇铸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1#、3#线制芯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4#线制芯废气经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一车间制芯及浇铸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6kg/h,去除效率86.75%;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971kg/h,去除效率86.75%;酚类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5kg/h,去除效率86.75%;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5kg/h,去除效率86.75%;二车间1#、3#线制芯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5kg/h,去除效率86.45%;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633kg/h,去除效率86.45%;酚类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5kg/h,去除效率86.45%;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3kg/h,去除效率86.45%;二车间4#线制芯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7kg/h,去除效率86.2%;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27kg/h,去除效率86.2%;酚类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7kg/h,去除效率86.2%;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0kg/h,去除效率86.2%;
2 熔化: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 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6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一车间熔化及落砂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熔化废气1#、3#线一次收尘经收集后引入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熔化废气1#、3#线二次收尘经收集后引入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熔化废气4#线一次收尘经收集后引入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熔化废气4#线二次收尘经收集后引入耐高温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一车间熔化及落砂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98kg/h;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77g/h;二车间1#、3#线熔化废气一次收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83kg/h;二车间1#、3#线熔化废气二次收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696kg/h;二车间4#线熔化废气一次收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43kg/h;二车间4#线熔化废气二次收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33kg/h;
3 浇注及球化: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二车间1#、3#、4#线浇注及球化废气均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0m、22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 二车间1#线浇注及球化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03kg/h;二车间3#线浇注及球化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48kg/h;二车间4#线浇注及球化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93kg/h;
4 落砂: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旧砂输送: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二车间1#、3#、4#线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废气及4#线一次滚筒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2m、20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 二车间1#线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36kg/h;二车间3#线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625kg/h;二车间4#线落砂、旧砂输送、砂处理冷却废气、一次滚筒抛丸废气环保设备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676kg/h;
5 旧砂筛分、冷却及混砂: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二车间1#、3#、4#线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2m、20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 二车间1#线砂处理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98kg/h;二车间3#线砂处理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598kg/h;二车间4#线砂处理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59kg/h
6 打磨: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二车间3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二车间1#、3#、4#线打磨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0m、20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 二车间1#线打磨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4kg/h;二车间3#线打磨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76kg/h;二车间4#线打磨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15kg/h;
7 抛丸: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一车间1套、二车间6套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一车间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22m高排气筒排放;二车间1#、3#、4#线回炉料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0m、22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二车间1#、3#、4#线一次滚筒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0m、20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4#线一次滚筒抛丸废气与4#线落砂废气共用同一套环保设备和排气筒,监测数据见4#落砂废气排气筒);二车间1#、3#、4#线二次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22m、22m、22m高排气筒排放(3根);二车间1#、3#、4#线摆床抛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2套)处理后,通过20m、22m高排气筒排放(2根)。 一车间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0kg/h;二车间1#线回炉料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5kg/h;二车间1#线一次滚筒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08kg/h;二车间1#线二次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7kg/h;二车间1#线摆床式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65kg/h。 二车间3#线回炉料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7kg/h;二车间3#线一次滚筒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9kg/h;二车间3#线二次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3kg/h。 二车间4#线回炉料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4kg/h;二车间4#线二次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6kg/h;二车间4#线摆床式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5kg/h。
8 食堂油烟:高效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规模排放要求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房顶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kg/h,油烟出去效率为96.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4kg/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86.9%;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本项目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8dB(A),南、北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6dB(A),东、西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的排放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个),一般固废暂存间(225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89平方米) 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个),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房(20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85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8平方米)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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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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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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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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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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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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