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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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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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经公司批准实施公开招标,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招标单位

****

使用项目

**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

资金来源

工程计量款

招标材料

商品混凝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材料清单

1.本次招标预计采购规格型号及预估数量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1

高性能膨胀剂混凝土

C35+8%AEA

m3

100.40

2

微膨胀自流性细石商品混凝土

C35

m3

240.40

3

轻集料混凝土

LC5.0

m3

280.13

4

商品混凝土

C30+P8

m3

1493.45

5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804.12

6

商品混凝土

C25

m3

1822.43

7

商品混凝土

C30

m3

6639.38

8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27.46

9

水下商品混凝土

C30

m3

347.33

10

微膨胀商品混凝土

C30

m3

25.40

11

无砂大孔混凝土

C20

m3

40.24

12

细石防油商品混凝土

C25

m3

22.78

13

细石商品混凝土

C20

m3

201.24

14

钢纤维耐磨混凝土

C40

m3

1500.50

暂估合计数量(立方)

14745.26

2.交货地点:**兴成锦智能****基地项目(一期)施工工地,(位于**区清泉镇欧**路以西,清泉大道以东,欧城南路以南,最终以项目部指定位置为准)。

3.预计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止(具体时间以项目部下发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且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营业执照: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备混凝土生产、销售或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的相关资格,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3.资质证书: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4.财务状况: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近两年财务收益率大于0,并提供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同时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和供货。

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近两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不少于2个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每个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2张(具有可查验二维码,并附相关查验截图)。

6.三体系认证: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7.在www.****.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http://zxgk.****.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截图查验结果(查询法定代表人);

9.在http://www.****.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截图查验结果。

10.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截图查验结果;

1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子、减水剂)检验报告。

1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或自检的商品混凝土(C20、C25、C30、C35、C40)检测报告。

13.同一标段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14.未被列入****“C级及以下供应商”。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20时至2025年9月30 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5.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2****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3)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兴成锦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费。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下同)为 2025 年10 月 11日 10 时 30 分。标书代写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招标人定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开标室进行开标。

6.5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开发布。

八、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8.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8.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9.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肆万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兴成锦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9.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1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西三环路四段外侧619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58****9054

****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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