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9月24****环境局关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101****法规科)
传 真:0459-****816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省**市**县二井镇**村、富强村,**镇**村、福利村,托古乡宜林村、富海村、长德村 | **** | **博诚****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项目占地面积156264m2,其中永久占地2405m2,临时占地153859m2。该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其中**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灌溉与排水工程:**配机电井216眼,建设井房、井泵及配套设备、喷灌系统。清淤排水沟4.173km。规划建筑物62座,其中圆涵49座、方涵11座、过水路面2座。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79.176km,其中机耕路41.039km,生产路38.137km。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77.245km,其中10kV高压线路36.065km,0.4kV低压线路41.18km,配置变压器216台套。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地力提升面积26928亩。本项目总投资16697.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95万元。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适当洒水抑尘,施工物料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运送土方、渣土、垃圾及施工物料的车辆封闭或遮盖严密。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清淤淤泥进行晾晒干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洗井废水、基坑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旱厕。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沉淀池池体防渗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合理开采地下水**,严格执行灌溉制度,加强节水管理,严格控制取用水量。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设置27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布设,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距离工程较近的村屯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泵类设备置于井房内。井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泥浆、岩屑经固化后用于项目区道路铺垫。清淤土在沟道两侧自然干化后整形压实。余方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依托村屯统一收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变压器配套收集箱,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收集箱,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