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喷塑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08月10日,****主持召开新增喷塑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公司(报告编制)等,并邀请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共6人组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现场勘察,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开发区建设路以东、鹏举路以北,利用3#车间北侧360m2的区域新增1条喷塑生产线,本项目不新增产品,该生产线仅对本建设单位生产的组件外壳体装饰板、电气箱进行喷塑处理,年喷塑处理135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02月21日以《**县经信委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
****新增喷塑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3月18日****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广环审[2025]37号。
项目于2025年03月26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452907X001X。
2021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建设完成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新增喷塑线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喷塑废气经设备自带的1套粉末回收装置(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回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低氮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加长集气管道进行降温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实际建设:喷塑废气经设备自带的1套粉末回收装置(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回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与烘干固化废气经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以上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日常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二)废气
本项目喷塑设备自带一套回收系统(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回收后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本项目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产生的热风对工件进行直接加热,经过烘烤固化后粉层流平成为均匀的膜层。固化工序会产生固化废气,主要成分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热固化房固化废气负压收集进入加长集气管道降温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尾气与DA002合并一根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布袋和废塑粉、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塑粉外售。
③本项目使用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粉粉末,会产生废滤筒和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
④挂钩长时间使用后通过敲击将粘附的塑粉敲掉后挂钩即可重复使用,此过程会产生废塑粉,废塑粉统一收集后外售。
⑤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2)危险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进行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密闭桶暂存,定期委托****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公司验收两日监测数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喷粉颗粒物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实施改造)。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未包含动植物油、石油类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3)运营期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北侧邻厂,不具备检测条件,故本次验收监测不对北厂界进行监测。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新增喷塑线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定期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监测,实行台账式管理。
(2)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一切“跑、冒、滴、漏”现象。
七、验收文本
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q9X3Ep9czz-pciLKpaTssQpwd=tgng
提取码: tgng
联系人:宫工
联系方式:05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