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精神病院区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御溪荣境1栋2单元404室
成交金额:117518.00元
评审总得分:90.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精神病院区改造项目 |
|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省**市**县,精神病院区改造包含一层、二层装饰、安装改造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
|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宋万法 |
|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编号:皖234****123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闫峰、唐**、侯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其他
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溪河路 114 号
联系方式:05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82****7520、198****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恒、李翔宇
电 话:182****7520、198****3688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