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5〕49号),经网上申报、实地核验、资格复审、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市评选出**县****公司等100个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3-10万元,共计500万元,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各项目单位自接受资助起3年内(2026年至2028年),每年10月底前向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报送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成为我市自主创业的示范项目。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要持续做好市级资助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资助创业项目的指导服务,营造全社会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在3年跟踪期内,于每年11月15日前填写《**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2)报送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305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附件:1.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名单
2.**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5〕49号),经网上申报、实地核验、资格复审、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市评选出**县****公司等100个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3-10万元,共计500万元,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各项目单位自接受资助起3年内(2026年至2028年),每年10月底前向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报送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成为我市自主创业的示范项目。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要持续做好市级资助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资助创业项目的指导服务,营造全社会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在3年跟踪期内,于每年11月15日前填写《**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2)报送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305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附件:1.2025年“植根**”**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名单
2.**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