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9月编制了《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银小兵)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宏图﹒江屿(以下简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052.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79.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73.33平方米。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21.20%,绿化面积1706.01平方米,绿地率28.55%。设置机动车位105个,非机动车位135个,均为地下车位。项目总占地面积0.61hm2,其中0.06hm2为永久占地,0.01hm2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5年9月至2025年8月,总工期36个月。本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3.51万m3,填方1.08万m3(含土壤改良0.07万m3),外借土方0.63万m3来源于元山弃土场,剩余3.08万m3多余土方全部运至元山弃土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0****7253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先生,监督电话:0839-****067。
附件:1.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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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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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 附件2:宏图﹒江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